按照省、市法治示范县(市、区)学法用法示范机关(单位)创建工作的要求,根据武侯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,结合工作实际,武侯区总工会紧扣目标要求,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全面推进科学立法、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,为建设现代武侯、品质武侯、创新武侯、法治武侯、幸福武侯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。
一是组织学法,法治深入人心。深入学习《工会法》、《武侯区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》、《武侯区贯彻落实〈成都市依法治市实施纲要〉的实施意见》,使法治观念扎根人心,并部署当周学法用法相应工作。
二是依法收缴工会经费。根据《工会法》有关规定,区总工会严格收缴标准,依法按时向所属基层企业、事业、机关单位收缴工会经费,保证了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。对未建工会的企业,依法要求其交纳建会筹备金,以此推动了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开展。
三是聘请工会法律顾问,法律顾问制度落实,重大决策法律咨询、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审核机制完善,政务信息依法公开,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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